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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告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浏览:  时间:2016.09.22  来源:东莞天娇广告设计

原标题:广东省广告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3号)核准,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4,893,96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39,259,990.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788,8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2,471,09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030008《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均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或“乙方”)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9月19日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丙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9月6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余额已扣除承销和保荐费。

  三、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甲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指定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定期检查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或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专户注销后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钿隆先生召集,2016年9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情况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030004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

  2、审议通过了(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3、审议通过了(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128.8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授信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钿隆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81)。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胡镇南主席召集,于2016年9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6,274.24万元。

  2、审议通过了(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审议通过了(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4,893,961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39,259,990.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788,8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2,471,09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030008《验资报告》。

  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及拟置换情况

  1、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披露的募投项目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形成《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根据《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6年9月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筹资金66,274.24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情况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030004号《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确认公司截至2016年9月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相关实施程序

  1、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的规定

  公司在《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中明确载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因此,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01030004号《鉴证报告》,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66,274.24万元。置换期限为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之内进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6,274.24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6,274.24万元。

  5、保荐机构意见

  省广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省广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该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兴证券同意省广股份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1030004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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